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军委办公厅,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学习老同志、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是党的光荣传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为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式新要求,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队伍在人员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形势下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坚持不懈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共同释放正能量。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
——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保持敬重之心、倾注关爱之情,多做务实之事、依法保障离退休干部各项权益,满腔热忱为他们排忧解难,让广大离退休干部安心舒心暖心。
——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2.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加强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建工作责任。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书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列入组织部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改进和创新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
3.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怀,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坚持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自觉参加集体学习、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党费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送温暖活动。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同时要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4.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不作硬性要求。健全和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在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
三、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健全中央企业资金保障帮扶机制,下级企业对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给予帮助。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现渠道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或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帮助,上述渠道无法解决的,由同级财政负责保障,同级财政有困难的由上级财政帮助解决。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完善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措施,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便利。积极探索干休所创新发展的途径和办法。
2.切实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和原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应定期走访慰问、经常联系、加强关怀,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派人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医药费个人垫付,缩短报销周期,确保医药费能够及时报销。接受安置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医疗保健、生活照顾等方面给予他们更多关爱,加强与原单位的联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异地居住的离休干部,原单位和居住地有关部门应予以关心照顾。
3.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做好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活动和学习安排、作用发挥等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注意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切实履行应尽义务。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积极稳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健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更好满足退休干部养老服务需求。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干部院校、各类智库、科技园区、专家服务基地、农民合作组织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和志愿服务。
4.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要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要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创造条件,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要探索服务社会的途径和办法。坚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科学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根据离退休干部年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等,在安全节俭前提下合理确定活动、学习的内容与形式,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注意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国家老年教育等资源。
5.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力度,通过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办法,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四、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1.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职责,强化保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部门要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大活动、组织政治学习及保障就医等方面,积极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2.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组织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组织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传播正能量。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时把他们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注重发现和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
3.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严把入口、畅通出口,选好配强工作力量。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干部培养提高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交流轮岗、参与中心工作、承担重要任务等多种方式,促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增强大局意识,拓宽工作视野,锤炼过硬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要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工作者,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表现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